搭地鐵赴「閃約」
Tuesday, October 31st, 2006posted by Jason Chiang

中國的閃約網讓上海男生搭地鐵一站一站下車,跟在該地鐵站等候的女生三對三的認識交談20分鐘,再搭車到下一站。閃約網打著公益牌所以這些參與者不用買門票就可以參加,剛才把URL傳給公司的一個年輕男同事後,他就問我,Jason我可不可以下週請假去上海呢,XD。
[參考連結 - 青年男女“闪约”在地铁下一站]
posted by Jason Chiang

中國的閃約網讓上海男生搭地鐵一站一站下車,跟在該地鐵站等候的女生三對三的認識交談20分鐘,再搭車到下一站。閃約網打著公益牌所以這些參與者不用買門票就可以參加,剛才把URL傳給公司的一個年輕男同事後,他就問我,Jason我可不可以下週請假去上海呢,XD。
[參考連結 - 青年男女“闪约”在地铁下一站]
posted by Atticus Wu

上星期四部落格界發生兩件大事,一個為蕃薯藤切割樂多,與天空部落格進行合併;另一個為無名小站創辦人疑似攻擊PIXNET的傳言。有趣的是,經過幾天發酵,幾乎大部分的部落客都將焦點鎖定在後則。我可不可以說,其實大家都比較喜歡腥羶色和醜聞的內容,又或是,樂多的存在感太弱,這樣的新聞點大家根本不在意呢?
平衡一下,我就來討論關於「切割」這件事。YAM 和天空部落格合併,受傷最重的當然是樂多部落格本身。首先最直接想到的,是樂多會員數的流失,根據我內線查探,「可能」會流失一半之多。接下來的傷害是,由於樂多部落格的廣告原本都是蕃薯藤在販賣,因此樂多勢必重新建立一次和客戶主的關係,其實這對樂多來說應該是好的,不過由於會員數已經流失,再拉到新的廣告,其廣告效果一定不如從前。
posted by Jason Chiang

TechCrunch的Mike Arrlington分享了他線上購車的經驗,前後花了三天的時間線上詢價確認後就有人把車開到他家取款交車,便利的程度似乎令身處台灣的人難以置信,其中最有趣的是當他確認最後的車價是車商底價加上800美元,先不論有些網友回應說其實他還是買貴了,Mike說他最後還是打了兩天電話去當地的經銷商,兩間都說不可能賣這個價錢,其中一個經銷商還嘲笑了他一下,大概認為他是打來亂的。另一個有趣的的事情是,搶頭香的讀者還回應他說覺得他以為Mike會買台保時捷而不是這台Honda休旅車,他大概猜想Mike現在才養四五個寫手,一個月能收個六萬八萬美元的廣告贊助費一定早就荷包滿滿。
其實十年前我在紐約大學的Goldberg老師也是透過網路買了一台Toyota Camry,他說像汽車及品牌3C商品,幾乎是不可能有100%的仿冒品,並且絕大部分都是透過原廠來實施保固服務,那你跟誰買有什麼差別,乾脆去任何一個賣場把玩把玩後回家線上詢價,找到最低價的就給他刷下去,一兩天就有人送到你家,省時省力又省錢。雖然其實網路上買東西未必能買到市場最低價,但是衡量舟車往返的時間成本及面對比消費者還不了解自家商品的業務人員那種痛苦,下一台車我真想上網買。
[參考連結 - My CarsDirect Experience]
posted by Atticus Wu
如同 Yahoo!奇摩一貫的作法,終於在大家熱鬧沸騰之後推出了自己的「分享書籤」服務。功能上,分享書籤算是最基本的書籤服務,包括快速鍵儲存書籤、透過我的最愛、 RSS 和從 del.icio.us 匯入書籤,標籤(雲)和多少人收藏等基本功能。
另外我有覺得一點不錯的地方是,分享書籤和Myshare一樣可以直接點到該書籤連接網址,HemiDemi 就比較麻煩些,要透過兩層。在此順便分享一下,我比較喜歡使用HemiDemi的流程是,用rss讀取或者按HemiDemi的「更多熱門書籤」以及「更多最新書籤」,因為進到我上述的三種書籤整理形式,都可以直接連結到該書籤位址。當然這也就抹煞了 HemiDemi 的社群功能了,魚和熊掌的問題啦!
那分享書籤會影響到HEMIDEMI和MYShare嗎?我想是不會的,因為黑米的使用者都是網路專精者,這一群人反而不容易使用Yahoo!奇摩的服務(或者說這群人的自主選擇能力強);而MYShare比較算是網摘站,每天有人精選網路新聞給你看,所以感受不同。
另外這也要考量到 Yahoo!奇摩的心態,因為這個老大都是所有功能服務一定要有,但不一定力推哪一個,分享書籤目前看來不是會被強力推廣的服務之一。
posted by Atticus Wu
我們喜歡部落格還有一個美妙的原因,可以把「專業」或「內容」分割的既清楚又垂直。如我們之前寫過的「氣象達人部落格」就是把「天氣」的分類給切割出來。還有 TiVo 達人部落格(不過好像只更新到8/30)。今天阿弟又挖到專門推廣 Google adsense 的部落格「ADSENSE繁體中文觀測站」,如其中提到的 [ 點擊率和收益的關系CTR and earnings] 對阿弟來說就是相當不錯,值得提醒的觀念。
有考慮讓自己的部落格賺上一小筆嗎?先來「ADSENSE繁體中文觀測站」瞧瞧囉!
posted by Jason Chiang

看起來台灣音樂版權保護的基本教義就是要剷除市面上所有的P2P平台,繼Kuro及ezpeer改行作合法授權的付費制音樂服務生意之後,那些永遠不可能付錢買音樂的網友轉而使用Foxy及mxie,這時IFPI再來告這兩家公司就比較沒有新聞爆點,倒是如果能告到把幾個重度使用者送進大牢,再也沒人敢用Foxy及mxie時,平台就自然關掉了。像無名小站裡的毛媽媽就面臨了這個危機,新聞稿最後一句說道『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初步判定,此侵權行為可罰新台幣7800萬元以上』,毛媽媽大概壓根兒沒想到上網玩部落格玩到這步田地。
[參考連結 - 部落格提供音樂檔下載 毛姓女子違反著作權移送法辦]
posted by Jason Chiang

中國是否能有效對博客們實施實名制管理還不知道,但是如果真的能夠實施,或許在網路上就能看到更負責任以及更有品質的言論,而不只是延承自討論區及BBS的匿名吐口水亂罵一通。台灣大概是不可能實施的,有關單位連電話行銷及詐騙都分不清無法管理,你我的個人資料已經不知道被轉賣幾手到哪裡去了,最近換了新電話號碼後,才突然發現用了許多年的舊號碼上不認識我又能打來叫出我的名字的電話竟然比朋友打來的還多。
[圖片來源]
[參考連結 - 中國將實行博客實名制管理]
posted by Jason Chiang

代表美國品牌內容網站的Online Publishers Association發表的研究結果指出,品牌內容網站的讀者比起入口網站的使用者,是更活躍的消費者,因此品牌內容網站的廣告價值應該更高。
[參考連結 - OPA Says Its Research Show Visitors To Branded Site More Active Than Portals]
posted by Atticus Wu
過去我們理解的關鍵字廣告有兩種,一種是如中時電子報「關鍵連結」(ContentInside)關鍵字廣告,另一種如 Google adsense 的關鍵字廣告。現在「Dot More」達摩媒體推出另一種形式的關鍵字廣告,個人認為相當適合以「內容」為基礎的網站。
當我們看一篇文章,其中有個Dot More的關鍵字,滑鼠移到關鍵字上面,關鍵字就會出現小框框廣告,如果讀者有興趣的話,可以點進去到廣告網站。以這樣的方式賣廣告,可以賣曝光率和點閱率兩種,對於像udn聯合新聞網這類大量內容為基礎的網站就相當適合。
但更適合的是什麼呢?是眾多的部落格內容,如果我們可以邊寫部落格還可以換得一些價值(報括實質的廣告收入和眾人的掌聲),這不是一件很暢快的事情嗎?單人的部落格內容太少,但一整塊BSP的內容來談廣告,並和部落客進行廣告拆帳,也是相當不賴的選擇啊。當然,目前養樂多部落格已經開始施行,如果能夠引進更多的廣告模式,如DotMore進來,且寫手還能得利,說不定會引起第二波的部落格熱潮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