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Tube會被告慘嗎?
Friday, October 20th, 2006posted by Jason Chiang

不會的啦,賣給Google之前就跟四家主要音樂公司中的三家 (包括Universal Music Group、BMG Music Entertainment及Warner Music Group)悄悄地談好,分了價值五千萬美元的股份給他們,這樣一來之前被馬克庫班 - Mark Cuban (當年把broadcast.com以五十億美元賣給Yahoo!的創辦人之一,目前擁有NBA達拉斯小牛隊,以及瘋狂的Internet產業評論者,自己也擁有了很多的數位內容及網路事業,電影Good Night, And Good luck.也是由他投資製作) 預測會如同Napster當年般被告慘的狀況應該就不會發生,而Mark Cuban大聲說誰把YouTube買去就是個笨蛋的話也被他自己吃回去了。除了與音樂公司合作避免碰觸版權問題外,YouTube創辦人Chad Hurley也私下表示目前正在研發一種能夠偵測上傳影音是否侵權並可通知原作者的技術,真好奇會是怎樣的技術能做這樣的事情。
話說IM.TV的娛樂東西頻道裡,編輯們引用會員上傳的有趣影視育樂影音片段,包含了來MTV、[V]及三立等電視台,而東風卻積極去YouTube拉下了網友上傳的金曲獎的片段。使用者側錄上傳電視片段造就了這些影音分享網站的大流量及大成功,也不斷地提醒及刺痛內容生產/發行者要趕緊想個辦法來應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