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Jason Chiang
[更新 - 2007/01/27 23:34
根據Max回應李提供的線索,我用Google搜尋了一下得到了Group M在2006年12月初提出的一個針對2006年的總結及2007年的展望文件,裡面提到如果包含搜尋廣告的話,美國的線上廣告保守估計已佔全部廣告量的12%,所以Rose的數據是正確的,只是這12%應該是5%左右為banner類型廣告,7%左右為搜尋/關鍵字廣告,以這個數據回頭來看台灣的網路廣告市場,其實今年該有大幅成長的是關鍵字廣告,而關鍵字廣告在台灣還是以雅虎奇摩為主要玩家,其他包含Webs-TV/Yam及PChome Online都沾不上這塊餅,就看看Google如何開發台灣這塊處女地囉。]
昨天雅虎奇摩的董事總經理Rose在記者會提到網路業者應該多盡力擴大台灣網路廣告市場的餅,而不是花精神在彼此角力互相拉扯,其中大部分的論點我都能認同,除了以下兩件事情:
1. Rose說台灣網路廣告市場仍在起步階段,目前台灣網路廣告量才佔整體廣告量的5%,比起其他國家例如美國的12%,但是根據Google到的eMarketer數據,2006年北美的網路廣告佔總廣告量應該台灣差不多一樣的約為5%。我想,目前這個所謂雅虎奇摩可能壟斷台灣網路市場的問題並不只是在如何擴大廣告主的網路廣告預算而已,而是這塊逐漸增大的餅有多大的比例是雅虎奇摩即將吃掉的。
2. Rose說Webs-TV蓄意只提出台灣網友最常使用的前十大網站來算雅虎奇摩的網頁瀏覽量所佔的比例並不公平,因為長尾的根部總是比較大,剩下成千上萬的網站加一加也是很多的流量。有關這點,下一篇將會以台灣網友最多人瀏覽的前一百及五百個網站的網頁瀏覽量來話個餅圖看看會是怎樣的情況。不過,重要的是這只是在繞著數據說故事,並不代表網頁瀏覽量多就是壟斷或是賺比較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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