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背書的下一個步驟:關鍵字
posted by Atticus Wu

當你的網站或部落格經營了好一段時間,你也很努力四處留言、引用他人部落格、並將自己撰寫的高品質文章收藏到網路書籤中,為自己的網站奠定了一些良好的基礎後,接下來要思考的是如何讓別人透過搜尋引擎找到你-關鍵字的設定就極為重要。
如果【貓空山水客】這個簡單的茶坊將網站命名為【山水客】的話,如此一來當大家查詢「貓空」關鍵字時【貓空山水客】排名就無法那麼前面。如果單單操作關鍵字來看,影視娛樂或名人一向是熱門關鍵字的要角,當年有個部落格版主可能想要實驗這件事情,就把自己的部落格改名為「蔡依林的部落格」,這個部落格的格主又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有部落格,所以在互連的過程中,每次提起那個部落格都稱為「蔡依林」部落格,[1]經過「熱門」和「互連」兩個效應之下,現在只要你查「蔡依林」這個關鍵字,那個部落格仍然在搜尋的第一頁中。
除了娛樂圈以及對新聞的高敏感度以外,如何知道什麼關鍵字是熱門關鍵字。你可以透過 Google adword 或 Overture 的關鍵字選擇工具來判別。
不過還是不要這樣作比較好,這樣實在太過累了,我們培養網站是要養育該網站的品質,而不是只用一些曝光手法來支撐,選好幾個跟你網站有關的重要關鍵字,用力培養才是正途。
[圖片來源:KKBOX]
[1]謝謝格主澄清,這部份為本人解讀錯誤,也跟原格主致歉。
July 30th, 2007 at 9:39 pm
我覺得我要來澄清一下,我從來沒有把 blog 的名字改成你說的那樣,我只是寫了篇文章幹譙而已;另,我也從來沒有想要爭取演藝人員關鍵字的念頭,倒是有不少人做得很明顯就是了,我想他們更是適合您這篇所想要表達的事。
July 30th, 2007 at 9:53 pm
那位苦主(笑)只是因為內容是講蔡依琳的部落格的技術問題,所以文章標題打蔡依琳的部落格。
blog本身的名字並沒有變。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好像把這個blog當作是蔡依琳的官方部落格,跑進來留言。這倒是當初始料未及的事情。
作者還是改一下舉例的例子比較好,畢竟實際狀況跟您寫的相差頗多。
July 31st, 2007 at 10:41 am
的確有許多人用這種手法操弄搜尋引擎,不過兩大搜尋引擎中間互相也有競爭,他們都希望自己的搜尋結果能更貼近網友需求。
用這類的招數去玩,被發現之後搜尋引擎自然會做相對的處理,會不會嚴重到被搜尋引擎懲罰性的移除URL,我就不清楚了。老實說,網友進來應該也不會對這種網站有好感,對長期花費心血在自己網站上的人,我還是建議不要短線操作比較好。
此外,不是把網站命名就實際上能被搜尋引擎收錄,搜尋引擎的蜘蛛抓東西也要抓到能吃的食物,所以你的命名如果是以圖片/flash等技術呈現,根本不會被抓到。
August 8th, 2007 at 11:50 pm
關鍵字是非常重要
唯一能讓你部落格人氣增加最佳效果!
關鍵字很好玩
其實,我也正在玩部落格的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