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November, 2007

網路世代知識青年的講話

Thursday, November 15th, 2007

Posted by Atticus Wu

twitter.png真的非常慶幸生長在網路世代,這是一個多麼容易就連結的世代。除了網路,電視、廣播、書都是我很喜愛的媒體,尤其是每天騎著腳踏車上下班,一邊騎車一邊聽著喜歡的廣播是見多麼快樂的事情。然而除了通勤時間,每個星期六晚上,馬世芳先生的「音樂五四三」是我絕對不會錯過的節目。

上星期聽這個節目,邀請到 PixelToy 這個香港團體進行訪問和現場演唱,我聽了好喜歡,不過在開車途中實在不知道「PixelToy」這個字怎麼拼音,無法對該團體進行追蹤…

今天看 Fred 的部落格文章的時候,有意沒意的連到 Fred 的 twitter 看看這位老大哥最近在碎碎念什麼?無意之間看到旁邊的「相關人士」,喔~原來網路上得知識青年全都有 twitter,其中包括了 honeypie 馬世芳大哥,也在他的 twitter 頁面中找到了 PixelToy 的正確拼法。

當然,如果我主動一點,我可以先去馬世芳的部落格或網站,然後找到這個資訊。不過這個世界資訊的連結實在太恐怖了,似乎有意無意間會將人和人給串連起來,無須等到你主動尋找,它就出現在你眼前。有部落格、twitter、sns網站、無名、ptt,還有各種的人脈搜尋引擎。想想20年前,曾經有位大家喜歡、有熱血、有抱負、有創作能量的青年,我們喜歡他,但我們只能從地下刊物找到他的蹤跡,這是一篇又一篇精練過的文字。

回到現在,所有大家喜歡、有熱血、有抱負、有創作能量的青年,紛紛躍上網路。我們不只可以看到他們的作品,還可以看到他們平時的話與,簡單的一兩句話,幾句想法,這種就在眼前的感覺,是屬於這個世代的感受,前所未有的感受。

醫生寫部落格比較麻煩

Wednesday, November 14th, 2007

Posted by Atticus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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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的《Wired》雜誌到手了,裡面有幾篇網路相關有趣的文章,我會陸續和大家分享。

如果我是一個醫生,我常在部落格上分享一些診斷病例醫治的效果,但如果讀者看了我的建議以後卻沒效,甚至狀況更遭,可以因此控告我嗎?

為了避免上面的麻煩,醫生大人們還是得在部落格上寫出免責宣言-「我寫的部落格文字不是專業的診斷,只是一些一般的建議吧了。而且親愛的讀者,不管你怎麼想,在部落格上面我們的關係就是格主和讀者間的關係,永遠不會是醫生和病患之間的關係。」儘管這樣寫實在有點遜腳。

然而免則宣言只能降低你一點風險而已,大多數的讀者還是相當依賴你在部落格上的資訊。這讓我想到,很多媽媽、阿公、阿嬤常會聽言地下電台推銷藥品的藥效,殊不知買了反而會傷害自己的身體。不管如何,醫生們請不要給於處方上的建議,尤其在讀者主要的患症上。

這也讓我聯想到 news98 電台每天早上 11:00 都有一個「名醫on call」的節目,該節目會請一些診所的醫生接受聽眾call in 問病情,醫生的回答通常不會是絕對值,我想也是上述的問題。不過這個節目還有推銷診所的作用,如果聽眾想知道該位醫生所屬診所或醫院的資訊,得打另外的行政電話詢問。

Weblogsinc 旗下的部落格頻道中,本來也有一個專門寫癌症的部落格頻道「the CANCER BLOG」,現在已經關站,該站的也是在明顯的地方標記「本站的內容僅供參考,請勿當作醫療處方。危險的時候 Call 911!!」關於人命的事情,還是得小心才好啊!

看看謠傳的GPhone長啥樣

Tuesday, November 13th, 2007

posted by Jason 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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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並不像Apple推出自有品牌及作業系統的iPhone,之前謠傳的GPhone其實是個叫做Android的開放平台手機作業系統,Google希望各手機廠商能以Android為作業系統開發手機上的各種應用,想必最後目的還是希望能夠藉由手機平台及加值通訊服務推廣Google各項服務,以及最重要的就是Google能夠藉由這個新平台產生出更多的廣告版位。更令人值得思考的是,當Google的營收及股價不斷飆高的同時,網頁廣告量 (無論是PV或是廣告預算) 可能都進入階段性的飽和,為了能夠持續維持成長率,勢必得要往Internet以外的其他媒體以及行動通訊前進,這種情形不知道在台灣會不會有類似的演變呢?

[參考連結 - Google 正式發表 Android SDK 以及 … 一千萬美金的獎金]

網路廣告版位置放的位置

Monday, November 12th, 2007

Posted by Atti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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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廣告置放的位置哪裡最好,在讀者閱讀動線上是最好的位置。舉例來說,如果你經營的是部落格,那有兩個位置最棒-標題和第一篇文章之間,第二好的是文章和文章之間。當然素材本身對網站設計也是有所影響,例如單純一點的廣告反而不會遜於 flash 製作的精美廣告,這是為什麼?講難聽一點,Flash 花俏的表現會讓讀者一下子就發現「這是廣告」,平實的廣告會讓讀者認為這是資訊,雖然很邪惡,但廣告就是這回事。

回頭來講放的巧這件事,某天下午我做了一個夢,夢中我進入了百度 MP3 搜尋引擎,然後下載了某首歌曲,找到歌曲以後我點了「下載」連結,結果就出現上面這個畫面,在檔案連結下面出現了這塊廣告。夢醒了,我趕快按照夢境找到上面這張圖片,這個廣告的位置放的很好,因為人們會因為自己的慾望連到這個頁面,如果廣告位置可以放在連結上面更棒,更機車一點,讓你看完五秒廣告再下載(5秒以上使用者就會先移去作別的事情),會讓廣告效果更加才是。

gif 圖檔的 Youtube:Giftube

Friday, November 9th, 2007

Posted by Atticus Wu

GIFTUBE.jpg用 Youtube 的概念來作 gif 圖檔上傳/分享的網站 GIFTUBE,看起來很 LKK,但實際上卻還滿聰明的。這個當初因為網路頻寬不夠而設計出來的動畫圖檔概念,現在卻極為適合成為上傳/分享式網站的素材,因為檔案小,所以上傳所耗頻寬不多;因為 gif 歷史悠久,所以可以上傳的素材應該有無限這麼多。

這個我們都快要遺忘的元素,竟然有網站提供直接嵌入的語法,可是貼心的很。GIFTUBE 不是個新概念,但在基礎條件好的狀況下,卻有成功的基石。

[引用自網談]

Foogle 美食地圖

Friday, November 9th, 2007

Posted by Atticus Wu

foogle.jpgFoogle 是我們想像中標準 Web2.0 網站-使用者產生內容、MashUp、Ajax 技術全都有。網站概念上使用者輸入想吃的「關鍵字」,網站就會為你展現出適合的餐廳,使用者可以快速了解餐廳基本資訊,也可以快速透過 Google 地圖找到該餐廳地點。

理所當然的,Foogle 也希望使用者貢獻某家餐廳的心得和評論,甚至提供匯入自家部落格的內容。真的是再標準不過的 2.0 式網站。

也許讀者看到這裡會說已經有了愛評網,為何還需要 Foogle呢? 愛評網功能豐富、資料齊全絕對不是 Foogle 可以比擬的(更不用說一般大眾真正在用的生活家)。

但 Foogle 可貴的地方在於,這個網站的概念專一,讀者很容易知道網站可以給你什麼,你也可以給網站什麼。在過度複雜的網路世界裡,單純這一件事是多麼的難能可貴。

如果你要問這個網站會不會成功?如果以中山大學為目標範圍出發,有機會;如果以全台灣使用者作出發,不可能。但這真的沒關係, Foogle 這個網站應該是中山大學資管系學生製作,對於一個學生團隊來說,在有限資源下作出這樣的網站真的難能可貴。能繼續保有對網路世界熱情的話,刀磨一磨,有機會未來建構出更優秀的網路服務!

個人曾經到中山大學作過一次 Web2.0 議題演講,當我汗水淋漓講完 90 分鐘時,看到台下茫然的表情時,一時間覺得南北差異真大,但看完 Foogle 以後,卻覺得是自己誤會了。希望在新興網站建構的時代,我們可以在南台灣看到更多發光發熱的網站陸續出頭天。

網站創意這樣玩

Wednesday, November 7th, 2007

Posted by Atticus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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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一段時間以前流傳的一部有趣短片「桌面大戰」:一個桌面上各式各樣的圖示 icon 彼此打起戰來,我想那部短片的轉寄率一定相當的高。創意就是這樣,總要從大家沒注意的地方給挖出來,HEMA 這個傳統的購物網站,在自家的首頁也有同樣的創意,看看自己網頁上的各項商品互打了起來,真的相當有趣。

最厲害的地方是,當該網站把「創意作在自家網站」的時候,大家大力宣傳、轉寄的對象不就是這個網站的網址了嗎?在這個 E-Mail 轉寄、MSN 互傳、不停寫 BLOG、拼了命收書籤的網路時代裡,這樣的行銷效果不知道比下廣告好過好幾百倍了呢!推薦大家一定要前往瞧瞧(網址),絕對有趣到家的啦~

我想買阿里巴巴的股票

Tuesday, November 6th, 2007

Posted by Atticus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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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來台灣了,最大的受惠者是台灣人民,因為只有這樣大眾媒體才有可能針對中國網路市場作進一步的報導和整理。是的,台灣的大眾媒體很大部份的時間都在等「xx記者會/發表會」然後整理出新聞。

在此感謝中國時報,為馬雲來台作一整個版的報導,有幾個有趣的重點在這裡整理一下:

  • 馬雲以2萬人民幣起頭,因為錢很少,所以做事很小心。大家拿到創投的錢,先不要裝潢辦公室啊。
  • 馬雲不懂技術,所以開發出的產品,馬雲會用一般中小企業主就會用。
  • 用自己的體驗對抗世界(媒體或眾度使用者)的體驗。多多觀察身邊的人事物。
  • 美國人喜歡發問,會主動查找資料;華人不喜歡提問,沒那麼主動搜尋找資料。我覺得不喜歡提問是真的。

[圖片來源]

Youtube 的大勝利

Monday, November 5th, 2007

Posted by Atticus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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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我躺在家中(租賃,和房東同住)的沙發和房東一邊閒磕牙一邊看著超級星光大道的成功,我的耳朵一邊聽著電視機傳來的聲音,一邊聽著房東說烏來的哪家溫泉不賴, 我的眼睛則注目在腿上筆記型電腦上的 BBS 畫面。唉…這時代連休閒都要搞的這麼多功,微軟的啟發可真大。

不過半小時,我則專注在電視偶像劇美味關係的播放,但房東太太卻跑到自己的桌機上網。上網?不可能,房東太太從來不上網,連上 Yahoo!kimo,收發 email 的習慣都沒有,怎麼可能上網呢?

原來房東太太在看 Youtube,而且還看的哈哈大笑、拍案叫絕!一直呼喚著他的兒子一起來看,我的天,Youtube 真的成功了,這個網站讓從來不上網的人上網了,更重要的是她不覺得她在上網,她是在看一段有趣的影片。

這世界真的往越來越精緻、越來越模糊的狀態發展了…

長官,對不起我在網路攻擊你

Sunday, November 4th, 2007

Posted by Atticus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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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整理記憶卡中的照片的時候,看到臨時拍的有趣照片,與大家分享一下:這是某位員工因為在網路上留下攻擊上司的言詞,後來可能公司走法律途徑或正式途徑(公司官方介入)處理,使留言者必須在知名雜誌上廣告道歉啟事。

當部落格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正常的一部分的時候,是否這樣的例子會愈來愈多呢?奕或有沒有可能由下而上(例如 bof)的方式制定出一個適當發言的規約呢?以我看來,由龜龜Richy阿孝直接擬出會比透過組織擬出更快更好。